2019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时间:2019-11-19 14:27来自:未知

请考生务必准时到达并按要求参加复试,具体要求见下:

1、资格审核及考生基本素质审核

(4月11日10:30东方医院东楼南支232教室)

考生资格审核需提交以下材料:

(1)准考证原件;

(2)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入学时交验);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

(5)考生政治思想情况表原件、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素质及能力审查表原件;

(6)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日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复试通知书原件(考生服务系统中下载)。

考生学籍或学历未通过审核的考生需于规定时间(4月底)前提供教育部学籍学历认证报告。

2019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考生基本素质审核内容(附件2、3)包括: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审查;

(2)身心健康情况;

(3)非应届毕业生毕业后的工作实践经历。

以上三项素质审核结果将作为我校复试录取的重要参考。

2、复试内容

专业课笔试45%:依据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站公布的专业课复试笔试科目进行,考试时间为2小时;(4月11日14:00—16:00东楼南支232教室)

综合面试占40%(含外语听说能力占5%)、临床技能测试占15%:注重对考生综合素质、包括心理素质、职业倾向、判断及反应能力、表达能力及外语听说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其中,学术型研究生侧重学术基础、知识结构、动手能力、创新能力等的考核。(具体时间待资格审查时告知)

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加权计算。考生的总成绩满分为2019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1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3、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如有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需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如属实,则不予录取。

(4)对体检要求不做另行规定,参照教育部等部委文件执行,如考生体格检查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则不予录取。

4、申诉和监督

东方医院研究生办公室:010-67687311传真:010-67687311

东方医院纪检办公室:010-67689626

北京中医药大学研招办:010-64286502

5、公示方式和位置

拟录取名单张贴在我院东楼二层教育处公示栏进行公示。

原标题:东方医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第二批)

东方医院2019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教育处

2019.4.9


参考资料